信義區街景,好有白色聖誕的感覺,祝大家新年快樂!
話說就在史丹利失去記憶的那天,我去幫姑買東西,順便進入我的愛店SWAROVSKI去瀏覽一番,我不愛他家有小碎水晶的飾品,因為這種小水晶不管再怎麼小心翼翼,總會在一個不經意的摸門就消失,肉眼都看不見它到底跑哪兒去。東西掉了我又懶的補,又憎恨戴殘缺感的項鍊(按照吸引力法則,難怪我都吸引不到貴婦級的精品,因為我熱愛走不用保養就會自己活的好好的飾品風啊,這句話要講很小聲,不然這麼負面的話讓宇宙聽到,它就真的不讓我當貴婦了),會像哈利波特戴上佛地魔的分靈體一樣讓我容易暴躁不爽,現在學乖都馬不買那些閃閃亮的鑲小碎水晶飾品(我長大了)。
可是他們家的純水晶飾品真的很漂亮,喜歡那種澄澈透明的感覺,喜歡飾品一閃一閃的折射光芒,像灰姑娘的玻璃鞋,會帶人走向幸福(好吧~我還沒長大)
雖說我很喜歡SWAROVSKI的產品,但他們家的產品我一件都沒有,不過送人的話我都送他們家的產品就是了。一直很想買一個,可是價錢總讓我猶豫不決,很難決定到底是貴還是便宜的價錢,也不知道到底值不值得,畢竟我這麼老粗一名,漂亮的東西在我身上都顯示不出其價值,這次想說今年不太順利,就買個禮物當作送給自己的幸福吧!
可是我脖子上這條項鍊,是史丹利當兵時省吃儉用(吧)送我的情人節禮物,雖然不是什麼名牌貨,卻是當時的他所能表現的最大誠意,總覺得如果我隨便替代了他買的項鍊好像很對不起他,於是我就徵詢了他的意見,想不到他居然說要送我,一整個很傻眼,該不會他誤會我在暗示他送我吧,但實際上我是真的想自己買(要A他也要A筆大的才對)。我吞吞吐吐的說很貴哎哎哎(窮人家的小孩就是這樣,超過2千的不實用東西都覺得很貴),想不到失去記憶的他說幾萬元的東西才叫貴。
我決定從今天開始正式幫他更名叫史大方,我好幸運喔,沒做什麼善事就撿到了一個大方哎!
他們家的經典款,我人生中第一個施華洛世奇,一整個粗曠的令人心曠神怡啊!
我決定把這顆水晶當成秘密裡面說的「觸發物」,沒事摸摸就能強化自己的信念,堅定自己的夢想,讓我心想事成,帳單寄來都馬變支票,順便提醒自己這是史大方買的,以後要對他好一點點點點~
我送史大方香水,史大方在我手上登大人了,他再也不是什麼阿宅了,也開始懂得要擦香水了呢!奇怪人家都是聖誕節交換禮物,為什麼我們是跨年交換禮物,真是好另類的一對情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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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這鏡子好正,我看起來好像拉長變瘦了!還是穿衣服決定一切?還是4公斤真的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