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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交朋友真的很重要,像我妹很窮可是她有一個很愛買書的好朋友,所以愛看書的妹妹也跟著受惠,而我這個看書很快的姐姐也可順勢分享。最近她們在看的書叫上帝的黑名單,我本來以為是在講什麼希特勒的故事,但沒想到翻開書看到的是以前有唱過歌的歌手叫盧春如寫的書,內容是關於美國7個威名顯赫的連續殺人魔。我看到內容時心想:小學六年級看這種書未免也太屌了吧!我小學六年級好像還在看什麼民間傳說故事哎!

 

看完之後有3個感想

 

一是原來殺人魔的形成跟小時候的人格養成很有關聯,大部分都是受虐或是不被喜愛或是因為父母也有虐待的傾向,所以小孩子也被影響。或是從小的偏差沒有被及時糾正,長大後就沒有像一般人一樣有正常的道德感及尊重生命的概念,才會隨意虐殺陌生人甚至是自己最親的人。→想想,社會的亂源其實都是父母本身製造出來的,最近轟動的陳凱倫兒子事件,就是一例啊!父母都有不肯面對的真相,不相信自己的兒女是行為偏差的。

 

二是人真的不可貌相,我看那些殺人魔的照片都長的很正常,一般我們不是說相由心生嗎?可是他們的臉看起來都不太邪氣,完全無法想像他們會利用他們溫和的長相隨機拐陌生人、拐小孩、拐婦女、拐同性戀、拐學生先殺後姦,再剁成一塊塊的屍塊,或做成人皮家具觀賞,或烹煮吃掉,享受與屍體合而為一的興奮感。從他們身上發現,殺人是會上癮的。

 

三是看完之後我腦袋一直回想書中的情節,我覺得恐懼是虐殺的關鍵。當一個人還有知覺的時候你在他的腦袋鑽孔,你一刀一刀劃在他身上,讓他自己感受鮮血從他體內流失乾涸的感覺,一個人的生命主宰在你手上,在垂死之人眼中是像神一樣可被祈求的,或許這種快感或多或少的滿足了他們在某方面被需要的彌補感。用異物猛戳獵物的生殖器、劃破肌膚後四溢的內臟及鮮血、緩慢的折磨取代一槍斃命的快活,死神就在眼前陰測測的微笑,卻不急著帶你走,那種從心底鑽到腳底的痛,光想像就覺得起雞皮疙瘩。

 

我想我們亞洲國家較少出現殺人魔大概是因為我們比較有輪迴的觀念,會怕冤死的人變成鬼來嚇人,是說難道沒有西洋子鬼嗎?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我覺得我好像也有變成殺人魔的潛力(請警察機關密切觀察我),因為我居然開始幻想如果有一個人是因我出手而死的感覺~

 

在電話中我迫不及待把我想像的殺人情境告訴滾薯

 

我:我覺得我是可怕的人…(沉默一秒鐘的期待滾薯驚訝的回話)

 

薯:沒囉?(非常鎮靜又愣頭愣腦的回答)

 

我:你為什麼反應這麼冷靜?我期待你大呼為什麼你會這樣覺得哎~

 

薯:你沒感受到我倒吸一口冷氣,倒退一步等你回答嗎?

 

我:我們的tempo真是對不上…()

 

我:今天在等火車的時候我旁邊站了一個女人,那時候火車快要進站了,我開始想如果我假裝無意的把她推下去會怎樣?她會驚慌的橫臥在鐵軌上掙扎,然後來不及爬上月台,火車也來不及煞車,頭骨就被輾過碎烈,腦漿血液四濺,一雙眼睛錯愕的瞪著我,然後嚥下最後一口氣。我可能會被目擊者指認我是故意推她的,然後就被帶走,經過漫長的審判後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然後一輩子都在回味一個陌生人的鮮血灑在我臉跟身體的溫熱感……

 

薯:……

 

我:而且那些殺人魔都是隨機抓人就殺喔!不過我覺得棄屍很麻煩,台灣沒什麼空地可以埋屍體,而且很容易被發現,你會不會也覺得棄屍很麻煩?

 

薯:我覺得殺人跟棄屍都很麻煩。

 

我:如果我要殺人我覺得殺你比較方便,因為你就在我身邊,不用去隨機擄人。

 

薯:那我要在你下手之前先動手。

 

我:那你殺了我之後會姦我嗎?

 

薯:為什麼我不能順序相反?

 

我:可是你不用姦我啊!我會乖乖讓你擺佈。

 

薯:那我幹麻殺你?

 

我:是你說要先下手為強的啊?不然本來是我要殺你的,他馬的,你真的很會模糊我的焦點。

 

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覺的這段無聊的對話很有趣,只要想到就會忍不住呵呵笑…(我是傻了嗎?)

 

今天的新聞,日本女性對殺人犯有性幻想,太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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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btdia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